- 生命政治的“事件场域”
福柯认为,生命政治概念是历史与政治发展过程的阶段性产物。这是一种源于18世纪的政治技术与策略,主要目标是保持人口总体情况的平衡,主要特征是权力对生命的直接干预,并与规训人之肉体的解剖政治学相对立,而它们又同属于管控生命权力的两极。也就是说,“权力是在生命、人类、种族和大规模的人口现象的水平上自我定位和运作的”②。与福柯对生命权力与生命政治的暖昧表达不同,奈格里从权力的本体论角度出发,揭示了权力的双重特性,即压迫性权力与生产性权力,认为生命权力与生命政治都是有关生命的权力(前者显示的是权力对生命的掌控与操纵,即权力的消极层面;后者展现的是生命的内在性力量对这种消极压制性权力的强烈反抗,即权力的积极层面)。在奈格里看来,反抗就是主体生产的场所。不同于阿甘本对主体生命的全面剥夺,这种富有创造性、主动性和生产性的生命政治蕴含着强大的解放力量,但与此同时,它也“破坏了历史连续性,破坏了现存秩序”①。由此,奈格里认为,生命政治与生命权力的鲜明区别在于是否具有“事件”的特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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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权力、生命形式与共同体:阿甘本的生命政治学研究
① [美]迈克尔·哈特、意]安东尼奥·奈格里:《大同世界》,王行坤译,46—47页,北京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15。
②法]米歇尔·福柯:《性经验史》,佘碧平译,89页,上海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