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感是指涉变化的概念也表现变化中的身体,这意味情感不只指向正在差异化的身体(正变得更大或更小、更强或更弱),而且我们仅由差异量来定义身体,对身体的认识就是对它差异量的认识。以情感来思考身体意味身体仅因改变而被认识,同时也意味身体必须以差异来定义,因为每个身体都正只因正在增长或消减的行动力而被认识,都以特属于它自身的动静快慢而改变着它的性质。我认识一具身体,只因为这具身体有特属于它的动静快慢变化(有它的情感),因此跟其他身体(拥有其他的动静快慢变化)区别开来。透过情感这个概念,身体成为差异的保证。或者进一步说,我有一具差异于他人的身体,因为我有独特的动静快慢改变,而且情感就是这个独特改变的表现。[1]关于艺术作品的问题从此可以翻转过来思考:使这些“身体”(可以是一幅画、一件雕塑或装置,但只要是行动力的改变,亦不妨是一种政治体制、文学作品或任何东西)可被思考与认识的情感是什么?这些身体,当它们可以被斯宾诺莎式思考时表现何种“由一状态到另一状态的行动力或存在力”?什么是这种用来说明身体行动力或存在力的情感极致?意思是,由一状态到另一状态的差异可以到何种程度,以致于我们可以设想出由情感所定义的最特异身体?
第二章 空间
[1] PL, 13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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