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事件必然具有使其由寻常、一般与普同中被分辨出来的特异性,它首先是稀有的,但对德勒兹而言,事件更涉及一种差异与重复的复杂辩证,既是“差异的重复”也是“重复的差异”,而且正是在对事件的这种思考中德勒兹的本体论完成最困难的转换。在《差异与重复》中,这个转换由尼采的永恒回归来说明,每个单一差异都已是重复,每次重复都再度证明差异,本书第三章“起源与重复”对此已作了分析,我们将以事件的角度再提出一种理解。
三、在晚期德勒兹中,特别是《何谓哲学?》与《内在性,单一生命》,事件成为由法文不定冠词un(单一)所强调的特异性。事件具备一种由“世界时刻”1]与“任意空间”[2]所界定的时空条件,仅能由诸事件的“相互表现”所说明。我们将分析德勒兹如何透过对“单一”的重新构思[3],一方面将特异性与“任意一个”(quelconque)在概念上扣合,另一方面则导向“一切皆特异”的差异哲学结论。
附录
[1]在法文中,personne作为名词主要有个人与人称之意,德勒兹在《差异与重复》中曾对一切的“人类学述词”(prédicats anthropologiques)有极激进的批判(DR,3-4);相对的,则是“无人称”(impersonnel),在语言学上是以第三人称单数作为主词的动词状态,如Ⅱpleut(下雨了),主词Ⅱ只是虚词并不指向任何人。德勒兹在布朗肖的启发下,开展了一系列关于无人称的哲学论述,借以从主体式思想中逃离。
[2] LS, 178.
[3] DR, 148.
[4] Deleuze, Gilles(1995). “L'immanence : Une vie" , Philosophie, 47, 5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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