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是李斯特的国家干预经济的观点,这主要是基于前一个论点之上的具体操作。由于不同国家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。李斯特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:原始未开化时期、畜牧时期、农业时期、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。所以,这些国家根本无法在对等的力量上实行自由竞争,因此对于经济暂时落后的国家,就必须通过国家的行政上的干预,具体地说就是贸易保护政策,如德国当时的“关税同盟”(李斯特自称是“民族精神”上的表征),以避免与其他强国发生不平等的经济交换。在本国经济得到发展以后,再进行自由贸易。李斯特认为,这种保护政策来源于国家要求取得独立、强盛地位的自然努力。①这就是后来著名的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初的理论基础。
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·回到马克思
①[德]李斯特:《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》,杨春学译,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,第40页。
②参见[德]李斯特《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》,杨春学译,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,第22页。
③[德]李斯特:《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》,陈万煦译,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,第109页。
④[德]李斯特:《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》,杨春学译,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,第229页。
⑤[德]李斯特:《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》,杨春学译,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,第233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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