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亚洲成功,在美洲失败
对东印度公司来说,根本的问题是要从其在亚洲的贸易活动中取得欧洲所需的商品,或更正确地说,欧洲愿意消费的商品。东印度公司就像一台二冲程发动机:它把商品从巴达维亚送到阿姆斯特丹,又从阿姆斯特丹送到巴达维亚,如此周而复始。理论和经验告诉我们,把商品从一经济世界(亚洲)送往另一经济世界(欧洲),本身就是困难重重;更何况,双方不断就对方的影响作出反应,就像天平的两个载重不等的托盘一样:只要在一个托盘上加上额外的重物,平衡就被打破。例如,随着欧洲的势力日益深入亚洲,胡椒和香料的收购价格便趋上涨,而这些价格对欧亚两大陆的关系长期具有决定性意义。拉瓦尔的皮拉德于1610年指出,“葡萄牙人原来只花一苏所能买到的东西,荷兰人如今要花四五苏”。228相反,由于海外食品到货日增,它们在欧洲的售价便自动下跌。像1599年这样的好年头早已成为遥远的过去,那时在班达花45里亚尔可买一“担”(荷兰重量单位,等于525磅)八角茴香,花6里亚尔可买一“担”肉豆蔻。这些价格是一去不复返了。229
第三章城市统治下的欧洲旧经济:阿姆斯特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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