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体性的产生和败落
内部和外界之间的分界正日益模糊,这对主体性的社会生产有着重要意义。现代社会理论对制度进行了分析,其最核心,也是最常见的论点之一是:主体性并非预定的、原生的,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它形成于社会力量立场中。从这一意义上说,现代社会理论逐步清除了主体性定于社会的观点,而将主体性的生产建立在主要社会制度的功能中,这些制度包括监狱、家庭、工厂、学校等。
在此应特别提到这一生产过程的两个方面。首先,主体性生产是一个恒常的社会生成过程。当你的老板在楼梯上向你打招呼,或一所高中的校长在学校走廊里向你打招呼时,一种主体性就形成了。在具体制度环境中,为主体所展开的物质行为就构成了主体性的生产过程。反过来说,主体通过自身的行动而被作用、被生成。其次,制度为主体性生产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地点(家庭、教堂、教室,等等)。现代社会中,各种各样的社会制度应被视为由主体性生产工厂构成的群岛。在人的一生中,个人穿入,再穿出这些制度(从学校到兵营再到工厂),被它们打造成形。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关系具有基础意义。每一种制度都有着自己的一套规则和主体化逻辑。学校对你说“你再也不是在家了”,军队又对你说,“你再也不是在学校了”。①然而,在每一种制度的高墙内,个人至少部分受到庇护,免受其他制度的左右。在修道院中,你通常就免受家庭制度的左右;在家里,你通常就超出了工厂纪律的节制范围。制度的这种定界分明的地域性在被制造出的主体性的规则的、固定的形式上得到体现。
第九章 帝国主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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