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战双方的正面对抗,反映出他们在法律上甚至道德上的平等地位。对手作为敌人(iustushostis)得到明确承认。然而,使用战斗机作战则不允许进行面对面的交流。拓扑学意义上的优势,即占敌人的上风,引发了对敌人的另一种心态。破坏性媒介的不对称性,导致其所有者对敌人做出另一番评价,将其贬低为罪犯:“占上风者认为,他在武器方面的优势证明他拥有正当理由(iustacausa),并宣布敌人是罪犯,因为人们不再能够正当理解敌人的概念。”[88]于是,媒介即信息,技术上的优势变成了道德上的优势。技术和伦理是互为前提的。
需要通过发动战争去对抗的敌人,不是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消灭的罪犯。相反,他是一个地位平等的对手,一个游戏中的对抗者。因此,他被赋予同样的权力。无人机战争将不对等性发挥到极致。把对手贬低成罪犯加以歧视,是定点杀戮的前提条件,这类似于警察行动。无人机战争完全废除了对等性,即废除了构成战争作为仪式性对决的双边关系。进攻者完全隐藏在视野之外,而屏幕并不能被称作“对手”(Gegenüber)。
从决斗到无人机战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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