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在引述里嘉图的文句之后,我们要略略考察一下巴登的著作。
这是不待说明的,为要逐年使用一定人数的劳动者,必须有一定量的食料品和其他生活资料生产出来。在大农业,畜牧业等等上面,纯收入即利润和地租,可能在总收入减少,决定用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资料〔减少〕时,增加起来。但这不是这里的问题。加在消费内的商品量,或者—为适合里嘉图的用语起见加在总所得内的商品量,可以增加起来,但这个总量的一部分,即转化为可变资本的部分,不增加。那个部分,还是能够减少的。在这场合,将会有更多的所得,由资本家,土地所有者,他们的附从,不生产阶级,国家,中间阶级(贸易官员)等等消费。
在里嘉图的场合,是和在巴登的场合一样,有如下一层做根基。他原来是由这个前提出发:资本的每一次蓄积,都指示可变资本的增加,从而,劳动的需要,会和资本的蓄积,以相同的比例直接增加起来。但这是错误的,因为在资本蓄积时,资本的有机构成会发生变化,那就是,资本的不变部分,比之资本的可变部分,会依更速的进度,增加起来。
当然,所得仍不妨在价值和数量两方面不断增加。但总生产物的一部分,不会因此便依相同的比例,支出在工资上面。那些不直接依赖劳动过活的阶级和阶层会增加,会比以前度更好的生活;不生产的劳动者数,同样也会增加。
我们不要说到这些资本家的所得,这些资本家是会把他们的可变资本一部分转化为机械,从而在一切有原料当做价值增殖过程一个要素用的生产部门内,还和所使用的劳动相比较,把更多的〔资本,转化为〕原料。这种所得,本来和我们的问题没有关系。他的实际加在生产过程内的资本,和他的所得,最先是在他自己生产的生产物乃至商品的形态上,例如在棉纱的形态上(如果他是纺纱业者),存在着。在采用机械之后,他会把这些商品——或其售卖所得的货币———一部分,转化为机械,补助材料和原料,不像以前一样,当做工资,支用在劳动者身上,或间接把它转化为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了。除了农业上的少数例外,资本家将会比以前生产出更多的这种商品来,虽然他的被解雇的劳动者,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是他自己的商品的消费者,购买者了。现在,在市场上,有更多的这种商品了,虽然它已经不是为那些被掷在街头的劳动者存在,或者说,不是和以前以相同的比例,〔为他们〕存在了。所以,他自己的生产物就令会加入劳动者的消费内,其增大,也不与其中一部分不复成为劳动者的资本这件事相矛盾。反之,总生产物一个较大的部分,现在,必须用来代置那分解为机械,补助材料,和原料的部分;或者,〔这个较大的部分〕,必须比从前,和更多的这诸种再生产要素相交换。当商品因机械而增加时,以前对于这种商品(由机械生产的商品)的需要,即被解雇的劳动者的需要,是可以减少的。如果这两件事是不相容的,则在通例的场合,一般说,会不能有机械被采用。所生产的商品量和商品中那再转化为工资的部分,本来没有确定的关系或必然的联系,如果我们考察的,是一部分会再转化为机械而不再转化为工资的资本自身。
第四篇 杂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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