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留基伯与他的同門德謨克利特以“空”与“实”为元素,他們举“实”为“是”,举“空”为“无是”;他們拜謂是既不离于无是,故当空不逾实,实不逾空;②他們以此为万有的物因。那些以万物出于同
10一底层物質的变化的人認为“疎”与“密”为变化之本,他們同样認为在元素上的諸差異③引致其它各种的質变。他們說这些差異有三:形狀,秩序,位置。他們說一切“实是”只因韻律,接触,与趋向
15三者之異遂成千差万别;韻律即形狀,接触即秩序,趋向卽位置;例如A与N形狀相異,AN与NA秩序相異,Z与N位置相異。至于动变的問題—事物从何而生动变?如何以成动变?—这些思想家,和其他的人一样,疎懒地略去了。
20 关于这兩因,早期哲学家的研究似乎就发展到这里。
章五
在这些哲学家以前及同时,素以数学領先的所謂毕达哥拉斯
25学派不但促进了数学研究,而且是沉浸在数学之中的,他們認为“数”乃万物之原。在自然諸原理中第一是“数”理,他們見到許多事物的生成与存在,与其归之于火,或土或水,毋宁归之于数。数
30值之变可以成“道义”,可以成“魂魄”,可以成“理性”,可以成“凯会”—相似地,万物皆可以数来說明。⑤他們又見到了音律的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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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参看“殘篇”02。
⑨留基伯(Leucippus,盛年約公元前460)与德謨克利特(D2mocritus,約公元前460-370)之空实論大意如此:如一立体六面,六面内为实,其外为空,然吾人試想其以空圍实耶,以实圈空耶,面內为空耶,面外为空耶,亞氏于留基伯及德謨克利特原子理論在“成坏論”卷一,“說天”卷一、卷三,“物学”卷八一再涉及。
③“諸差異”(tos1xpρ)系指各元素中“原子”(aτμα)形状、秩序与位置之差異。
④δtaθer),亞斯克来比註釋謂非雅典文,为德謨克利特的阿布德拉(Abdera)方官,义为“相互触及”。
⑤亞历出大詮疏: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四为二之乘方,取其方意为“道义”之值。灵魂或理性,其数为一。“机会”之数为七。又可参看第尔士編“残篇”,卷一,303,15一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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