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量体与有重量体,各具有特殊的屬性,实是之各具有上列那些
15特殊質性者,哲学家也得研究其中所存的真理,可以提起这一例示:辯証家与詭辩派穿着与哲学家相同的服装;对于詭辯术,智慧
20只是貌似而已,辩証家則將一切事物囊括于他們的辯証法中,而“实是”也是他們所共有的一个論題;因而辯証法也包含了原屬于哲学的这些主題。詭辩术和辯証法談論与哲学上同类的事物,但哲学毕竟異于辯証法者由于才調不同,哲学毕竟異于詭辯术者則
25由学术生活的目的不同。哲学在切求真知时,辩証法專务批評;至于詭辯术佟管貌似哲学,終非哲学。
又,在对成序列中,兩行之一①为“闕失”,一切对成可以簡化为“实是与非是”,和“一与众”,例如静屬一,动屬多。实是和本体为30对成所組合,这是几乎所有思想家都同意的;至少他們都會提起过各自的对成作为第一原理一有些举出奇偶②,有些举出冷热③,有些举出定限与无定限④,有些举出友与斗⑤。所有这些以及其1005a它諸对成明显地都可簡化为“一与众”(这簡化我們可以承認⑥),其它思想家所述原理也完全可以此为科屬而为之归綜。經过这些考虑,这就明显了,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者应屬之于一門学术。因为一切事物或卽对成或为对成所組合,而“一与众”实为一切对成5之起点。不管这些命意是否單純,它們总得归屬于一門学术。也許它們实际不止一个命意;可是即使“二”有多种命意,这多种命意必然相联于一个基本命意(諸对成的例也相似),即使实是或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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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参看卷 A986a23脚註。
②毕达哥拉斯学湿。
⑧巴門尼德,
④柏拉图学派。
⑤恩培多克勒。
⑥参看亞氏“殘篇”1478b36-1479a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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