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福柯把国家理由的一般理论视为绝对主义理论,但仍认为国家理由的治理这一绝对特殊的有其理由、合理性和理性的治理艺术,“是西方理性史、西方合理性史上的重大事件”③,堪与同时期以开普勒、伽利略和笛卡尔等人为标志的事件相提并论。这是因为它标志着另一种思考权力、王国、治理以及尘世和来世之间关系的方式的诞生。标志着作为治理艺术之基础的国家政治的诞生。福柯把国家视为治理理由的调控理念。治理理由的原则和目标都是国家。国家是某种构思、分析、决定像国王、君主、法官、官员、法律、领土、财富这样一些国家要素的本质和关系的方式,因而,国家首先是一种现实的可理解性原则。国家的完整、完善和富强还是治理理由的合理性所追求的战略目标。“我认为可理解性原则和战略性目标囊括了被确切地称为国家理由’的治理理由。”④国家支配着治理理由,国家因其自身已然存在并为了其延续而进行合理的治理。依据国家理由进行的治理,在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中设定有限目标而放弃了全球帝国梦,而在对内政策中则奉行旨在管治无限对象的无限目标,尽管有法学理由(raisonjuridique)①和神学理由试图从外部来限制国家理由。
第八章治理理由的转型:从国家到自然现实
① Michel Foucault, Sécurité, territoire, population, Cours au College de France, 1977—1978, Seuil/Gallimard, Paris, 2004, p.280.
②Ibid., p.253.
③ Ibid., p.293,
④ Ibid,, p.295.
1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