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论:社会科学、历史学和地理学
我已经说过,我们既不能把历史学家当成只处理时间维度问题的专家,也不能把地理学家看作只考虑空间维度问题的专家;许多人都已经认识到,这种学科分工是社会科学中抑制时间和空间维度考虑的具体体现。还有一种观念与此相对应,认为社会科学关心的就是如何阐述具有普遍性,或至少是高度一般性的法则。这里,我们面对的就是社会科学和历史学之间传统形成的壁垒森严的界限:人们认定,社会科学关注的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普遍有效的概括,而历史学分析的则是位于具体时空情境中的事件的逐步展开。鉴于我在本书中力图发展的主要观点,我认为,没什么必要再费尽口舌,说明为什么这种传统观念实际上毫无价值。
如果历史学家不是处理时间维度的专家,那么我们能否说他们是研究过去的专家呢?这种观念也许不仅乍看上去很有吸引力,而且确实有许多出类拔萃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支持这种观点。奥克肖特(Oakeshott)是这样阐述“历史过去”这个概念的[56]:个体感知的世界“无可置疑地属于当下”。我站在马路牙子上,观察周围发生的事情。当我站在那儿的时候,时间流逝而去,但我关注的是一个“连续不断的当下”,在这个当下,“时间流逝的特征就是没有发生任何显著的变化,甚至没有让我感到有运动”[57]。在我眼前,一个装着假腿的人一瘸一拐地走过。他就是“连续不断的当下”的一部分,除非在我看来,他不是一个现在装着假腿的人,而是一个已经失去了腿的人。奥克肖特主张,这种对过去的意识并不是通过忽略当下产生的,而是通过一种特定的解释当下的方式产生的,这种解释方式关注的就是“失去”这个词所引发的事情。历史理解中的当下包含了各种被视为是残存物或遗迹的东西,它们构成了所谓的“保存下来的过去”:
第六章结构化理论、经验研究和社会批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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