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若要谈论这个创造性生灵的创造性和发明,即每个人固有的发明与创造要素,前提是这个发明是自由的,因为我们无法从这个概念推断出非自由的创造性。①
这种自由的发明便是构成欲望的社会循环的东西,就是一种惊呼,并且以印迹的形式出现,无论什么形式都一样,即任意形式的第三持存,这就是大家参与的社会雕塑充当着潜在的或行动中的艺术家,然而在任何情况下,这都是从潜在状态到能意行动的过渡,就在这种表达中,而且通过这种向外表达(ex-primer):
人的诸多行动,即他的各种信息,他的印迹特点将某样东西印制成某种形式,赋予某事一种形式———这种向内形成(in-formation,即信息),人们是否应该把它们看作一个过程?一个来自自由决策的过程,来自这个生灵的自由的过程。在这个印迹特点中,我们最终必须得谈论雕塑过程:将一个行动印制到物质上。借助这个行动,雕刻者与印刷者就不再有区别。②
①博伊斯,《通过这场战争,我不再属于艺术》,第50页。
② 同上。
115
第三章 我们大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