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比方说,如果因为兵士的劳动支持着生产,我们便应当称兵士为生产劳动者,那么,生产劳动者也有同样的权利,要求军事上的勋章了,因为大家都承认,没有生产劳动者的帮助,是不会有军队可以出阵打仗,争取胜利的。”(布哈南《斯密博士讨论过的若干问题的考察》爱丁堡1814年,第132页)®
西尼耳还说:
“一国的富,不是取决于生产服务的人与生产价值的人二者间的数字比例,那要看在他们之间,各人的劳动是否依照最适宜最有效果的比例去分配。”(前书第204页)
这一点,亚当斯密并没有否认,因为他要把官吏,律师,牧师等等“必要的”不生产劳动者,减至必要的最低限。只有依照这个比例,他们才能使生产劳动者的劳动,发挥出尽可能最大的效果来。但就其他的“不生产劳动者”——他们的劳动,是各人随意购买的,购买的目的,是把他们的服务,当做他中意的消费资料,来享受的说,是要加以分别的。如果靠所得来生活的劳动者,和生产劳动者比较起来,是人数过多了,那不外是由于下述两个原因。那或是因为财富一般说还是很小,或只是单方面的,例如中世纪的领主以及他们的臣民,有一个时期,是不大消费制造品,只消费他们的农产物。但当他们不消费这个而消费制造品时,他们的臣民就必须自己劳动了。在这场合,依靠所得来生活的人所以如此众多,不过因为年生产物的一大部分不被消费在再生产上。不过,总人口总是小的。如不是这样,则依靠所得生活的人所以如此众多,就是因为生产劳动者的生产力很大,以致大领主的共食者所赖以生活的剩余生产物也大。在这场合,不是因为有这样多的共食者,所以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是生产的;反之,是因为生产劳动者的劳动是这样生产的,所以会有这样多的共食者。假设两国的人口相等,劳动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又相等,则亚当斯密如下的话,常常是正确的:两国的财富要由生产劳动者与不生产劳动者间的比例来尺量。这不外说,在生产劳动者人数比较多的国度,年所得中将有一个比较更大的量,被消费在再生产上,所以每年会有一个较大的价值量被生产出来。这样看来,西尼耳不过抄袭了亚当斯密的命题,绝不曾提出什么异样的新思想来。并且,在这里,他自己也分别了服务的生产者和价值的生产者,他也是否认这种区别,同时又承认它,甚至使用它,和大多数反驳斯密这一种区别的著作家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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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余价值学说史
① 我没有能够亲眼看见这个著作。培尔先生(M. Beer)告诉我,布哈南于1814年分成三大卷,刊行了斯密的《国富论》。布哈南把这里说的“考察”,当做第四卷加进去。所以这并不是单行本。—K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