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衣就是上衣,那是洛西的智慧。但在第一个场合,裁缝业者不只生产一件上衣,他还生产资本,也生产利润;他把雇主当做资本家,把自已当做工资劳动者来生产了。如果我叫一个裁缝工人到我家里来替我裁制一件上衣,备我自己穿着,则就范畴的意义来说,我决不是我自已的企业者;这好比一个裁缝企业的所有者,虽是一个企业者,但若他把那由劳动者缝好的一件上衣留下自已穿着,则就这一件上衣说,他并不是企业者。在当中一个场合,裁缝劳动的购买者和裁缝工人,是单纯以买者和卖者的资格互相对待。一个支付货币,一个供给商品;我的货币,就转化为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。这完全和我向商店购买一件上衣的情形相同。在这场合,买者和卖者就只以买者和卖者的资格发生关系。反之,在别一个场合,他们却是以资本和工资劳动的资格发生关系。再说到仆役;他和第二种情形下的裁缝工人(在这情形下,我购买他的劳动,是为他的劳动的使用价值),有相同的形态决定性。二者是单纯的买者和卖者。不过,在这场合,由使用价值享受的方法,还会发生一种家长式的关系(ein patriarchalisches Verhältnis),—种主奴关系,从而,使这种关系,在内容上(即使不是在经济形态上)发生变化,并成为可厌的。
并且,在别一种论调上面,洛西又不过复述加尼尔的见解:
“斯密说,由仆役的劳动,不会留下什么来。他这样说时,他所犯的错误的程度,是亚当斯密这样的人不应当有的。工厂主自已经营一个大工厂时,他经营的工厂是必须有严密认真的管理。…这个不使用任何不生产劳动者的人,是没有仆役的。所以他不得不服侍自已。……他怎样能在他从事这所谓不生产劳动的时间内,实行他的生产劳动呢?不很明白,你的仆人的劳动,使你能够做那种更与你的能力适合的活动么?谁能说他们的服务,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来呢?你所创造的东西都会留下来,但若没有仆人服侍你的尊体,替你收拾家庭,这些东西你都会不能做了。”(前书第277页)
这里我们再看见了加尼尔,洛窦德尔,甘尼尔等人的劳动省却论。
第二篇 亚当斯密和生产劳动的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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