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,便无法找到可行的方案。
考虑到以上所有问题,本书意在提出一种对现代科技的全新追问,不再把普罗米修斯主义视为基本假定。本书分为两部分:第一部分意在系统地、历史地考察中国的“技术思想”,与欧洲形成对照。它是一个新的起点,来理解问题的核心,同时反思这一研究的迫切性。第二部分是对现代科技的历史-形而上问题的研究,意在重新澄清科技问题在中国,尤其是在人类世中的模糊状况。
§3 技术断裂与形而上统一
上文已阐述了宇宙技术的概念,在此我们对科技的思考不应仅局限在历史、社会和经济层面;我们需要超越这些层面,重构一个形而上的统一。但“统一”一词并不意味着一种政治的、文化的同一性,而是指实践与理论的统一,更准确地说是一种维系着共同体的一致性的生活形式。在欧洲与非欧洲国家里,生活形式的支离很大程度上是理论与实践的断裂造成的。但在东方,这一断裂不仅表现为一种扰乱,更是海德格尔所描述的一种完全的不连续性,“连根拔起(Entwurzelung)”。现代科技对实践的改造超出了曾经使用的古老范畴。我在第一部分讨论了中国没有与希腊的技艺(technē)和自然(physis)对等的范畴,因此在中国,科技的力量拆散了实践与理论的形而上的统一,而其造成的断裂仍有待弥合。当然这种状况并非仅仅发生在东方,如海德格尔所述,西方出现的“科技”范畴不再与技艺具有相同的本质。关于技术的问题最终变成了着手存在问题(Seinsfrage)的动力—进而要创造一种新的思,或更具体地说,创造一种新的宇宙技术。<sup>60</sup> 在我们的时代,这种统一或无异(indifference)不再表现为寻找基础,它自身同时展现为一种原始的根基(Urgrund)和无根基(Ungrund):因为它向他异性开放,所以是无根基;因为它抵抗同化,所以又是作为基础的根基。因此根基与无根基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统一,就像存在与虚无一样。如黑格尔在讨论谢林与费希特的论文中所坚持的,寻求统一正是哲学的目的(telos)。<sup>61</sup>
解答中国的科技问题并非必须给出一段翔实的关于科技的经济、社会发展史,一些历史学家和汉学家,如李约瑟,已经以多种方式出色地完成了这项工作,我们要描述的是器、道关系的转变。Technics和technology通常被译作技术与科技。第一个词的意思是“技术”或“技巧”,第二个词是两个字的合成词,科的意思是“科学”,技的意思是“技术”或“应用科学”。问题不在于翻译是否足以传达西文的含义(请留意,这两个翻译是晚近才出现的),而是翻译是否造成了一种幻觉,似乎西方的技术在中国传统中有对等物。这些中文新词热切地表达了“我们同样拥有这些词语”,却模糊了关于技术的真正的问题。所以,我提出不再依靠这些可能造成混淆的新词,而要从古代哲学范畴即器和道出发重构技术问题,追溯这两者分离、重聚和被彻底忽视的多个转折点。严格来说,器道关系体现了中国的技术思想的特点,它也是在宇宙技术中对道德与宇宙论思想的统一。正是在器与道的联系中,技术问题碰触到它的形而上学根基,同样也是在这一关系里,器参与了道德宇宙论,依着它自身的发展介入了形而上学系统。循着不断重新统一器与道(器道合一)的意图,我们将阐释器道关系在整个中国思想史中是如何变化的。它们的意图都有些许不同,也造成了不同的理解:器以明道、器以载道、器为道用、道为器用。随后我们将从“孔老”的时代到当代中国追索这些关系。最终我们要揭示,一种强加的、肤浅的、简化的唯物主义如何彻底分离了器与道。这也许是一个造成传统系统崩溃的事件,甚至可以被称作中国自己的“形而上学的终结”。诚然我们应该再强调一遍,在欧洲语言里的“metaphysics”并不等同于它通常的中文翻译—形而上学。中文的形而上学实际意思是“形式之上者”,在《易经》中是道的同义词。海德格尔所谓的“Metaphysics的终结”绝非形而上学的终结,对海德格尔来说,西方形而上学的完成给我们带来的是现代科技。但中国意义上的形而上学无法引发现代科技,首先,它并非与形而上学一样源自metāphysikā,其次,如果我们沿着新儒家哲学家牟宗三的思考路径,在中国思想中本体(noumenon)总是优先于现象(phenomenon),而正是在这种哲学态度下中国发展了一种不同的宇宙技术,我们在下文中将详细解释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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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中国的技术问题—宇宙技术初论
概 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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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 尽管海德格尔没有明确说明,但他在对尼采的评论中提到,形而上学是一种统摄的力量,它凌驾于一切存在者之上。然而我们要谨记,海德格尔对西方形而上学历史的解读,只是众多可能的解释中的一种:参看M. 海德格尔,《全集 6.2 尼采(下)》(GA6 2 Ni t h Band II)(Frankfurt am Main: Klostermann 1997), 第342–343页。
61 G. W. F 黑格尔:《费希特与谢林的哲学系统的差异》(The Difference between),H. S. 哈里斯(H. S. Harris)、W. 塞夫(W. Cerf)译 (Albany. NY: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, 1977), 第91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