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,伽达默尔赋予其理解的解释模式只是一种片面的转型,因而看起来比较奇特。如果我们作为潜在的参与者持有一种完成行为式的立场,而且我们的出发点在于,从作者的表达中可以推断出其合理性,那么,我们就不仅承认了这样一种可能性,即解释的对象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榜样;而且也提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,即作者也会向我们学习。伽达默尔还固守研究经典文献的语文学家的经验,而“所谓经典,就是经得住历史批判的一切”。217伽达默尔认为,文本中蕴藏着的知识比解释者的知识要丰富得多。这样就和人类学家的经验产生了冲突,人类学家告诉我们,面对传统,解释者决非永远都处于劣势。要想深入理解桑给巴尔部落的巫术信仰,现代解释者甚至于还必须重构把我们和他们区别开来的学习过程,因为这些学习过程可以解释清楚,神话思维与现代思维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键性差异。这样一来,解释使命就发展成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论工作,它从世界观的解中心化角度出发,去探讨学习过程与荒疏过程是如何相互结合的。我们虽然与完整的合理性历史之间还有着一段距离,但只有这样一种历史才能使我们避免陷入纯粹的相对主义,或把我们的合理性标准绝对化。
哲学解释学的方法论成就可以概括如下:
1.解释者能够解释清楚的只是作为交往过程潜在参与者的直接参
一、导论:对合理性问题的理解
1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