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,第一个悖论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呢?阿多诺所发觉的真与假的相互渗透使我们意识到,这里涉及一个规范和实践之间多方面的复杂(且相互构成的)关系。这对意识形态批判带来如下后果。
(1)它必须既批判对某种状况(Situation)或(社会)事实的错误理解,又批判该状况本身的特性。意识形态批判不仅仅是“既真又假”,它还(如盖斯所强调的)总是同时是认识论和规范性的问题。意识形态批判揭示了,我们误解了某种(社会状态),并且,该事物本身是虚假的(falsch)。①
因此,严格来说,意识形态批判不仅仅批判意识形态,还批判那种通过意识形态维持或由意识形态构成的实践。在这方面,它的目的不仅是纠正认识错误,还要“解放性地”改变现状。而且它相信,每一方对另一方都很重要。因此,对于这种批判我们不仅需要“勇气、同情心和好眼光”,正如瓦尔茨对社会批判所声称的那样,还需要一个好的理论。②
(2)现在,如果意识形态批判不是简单地揭露通常意义上的错误和虚假(Unwahrheit),即试图用正确的理解替换错误的理解,那么,另一方面,它也不包括关于正确行动的规范性观念。它是某种实践性的改造过程的酵素,该过程既关系到(社会)现实,又关系到对它的理解,在这个过程中,社会现实和对它的理解都必须改变。
①意识形态批判并非单纯讨论这两个方面;它依赖于这个并不完全自明的论断,即认为在误解和社会关系的虚假性(事实的规范性错误和对其含义的认识错误)之间有某种系统性关联。现实自身在某种意义上看起来是虚假的,这导致了误解,以至于我们对现实有误解这一情况就表明该社会关系本身是虚假的。
② Michael Walzer, »Mut, Mitleid und ein gutes Auge«, in: Deutsche Zeitschrift für Philosophie, 48/5, 2000, S. 709-718.
什么是意识形态批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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